肥肠兄 发表于 2010-5-12 21:11 只看TA 32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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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麻没问题滴,和六十年代著名的LSD同属致幻剂,不具生理成瘾性,主要影响精神活动,有醒脑、减压之功效。大麻算不算毒品要看所在国法律规定了。不过,联合国1971年精神药品公约中列有大麻。 当然,过量的话会引起情绪和行为反常,主要是时间、空间定向障碍和思维迟钝、类偏执,无病理性变化。 在法医学上,大麻的危害性远在阿片类、苯丙胺类、可卡因类之下,和我们笼统所谓的毒品不可同日而语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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